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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第二批职业院校“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紧缺领域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的通知

时间:2019-06-28 00:00:00 点击数: 来源: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遴选第二批职业院校“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紧缺领域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向我校遴选第二批“双师型”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 “工作室”)和紧缺领域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各1个。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工作室和平台由省教育厅审核认定,建设周期为3年。   

二、建设任务   

工作室的主要任务是每年进行不少于4周的团队研修,开展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人才衔接的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教材、教学法及数字化资源研发,行动导向的教学实践与演练、教研科研项目交流与合作等。   

平台的主要任务是每年进行不少于4周的团队研修,开展新技术技能的开发与应用、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传统(民族)技艺传承、实习实训资源开发、创新创业教育经验交流等。   

三、遴选范围   

第二批工作室和平台不限专业范围。工作室重点向能源动力与材料、轻工纺织、食品药品与粮食、水利、新闻传播、土木建筑、交通运输、装备制造、财经商贸、电子信息专业类领域倾斜; 高职平台重点向交通运输、公共管理与服务、资源环境与安全、农林牧渔、生物化工类专业领域倾斜;中职平台重点向农林牧渔、医药卫生、公共管理与服务、土木水利、加工制造类专业领域倾斜。   

四、申报条件  

()工作室申报条件。   

1.工作室所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工作室所在单位应是开设中高职人才衔接培养专业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省级示范(含培育)高职院校、省级优质高职立项建设(含培育)院校或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2)工作室所在单位应能够为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配套支持以及包括场地、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3)工作室申报专业应紧密结合我省主导产业,体现学校的优势专业、特色专业,服务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需要。   

2.工作室主持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协作精神;     

(2)原则上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7周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教育教学或本专业教学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且具备“双师”素质的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教学名师、学术技术(学科)带头人、拔尖人才、高级技能人才等;   

(3)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专业教学能力。需至少具备1项下列条件:5年内,有1年以上(可累积计算)在企业生产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2年在企业参加不少于2个月的专业实践;5年内,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省一等奖、国家二等奖及以上;5年内,指导学生在职业技能竞赛中获省一等奖、国家二等奖及以上;曾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发明奖及获得专利等;   

(4)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和科研开发能力。需至少具备下列1项条件:5年内,获得不少于1项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组织评选的教学、教研、科研等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得不少于1项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组织评选的教学、教研、科研等成果一等奖;正式出版本专业具有高水平的学术专著1部及以上,或主编、参编正式出版的省级及以上所从事职业教育专业统编教材1部及以上;5年内,在CN学术期刊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     

()平台申报条件。   

1.平台所在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平台所在单位应是应用型本科高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省级示范(含培育)高职院校、省级优质高职立项建设(含培育)院校、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或国家级示范性(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2)平台所在单位应能够为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配套支持以及包括场地、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3)平台申报专业应重点面向装备制造、高新技术、传统(民族)技艺等紧缺专业,体现学校的优势专业、特色专业。   

2.平台主持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协作精神;   

(2)原则上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7周岁,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教育教学或本专业教学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3)具有绝招绝技,有较强的专业教学能力。需至少具备1项下列条件:5年内,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省一等奖或国家二等奖及以上;5年内,指导学生在职业技能竞赛中获省一等奖或国家二等奖及以上;曾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发明奖及获得专利等;   

(4)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   

五、遴选办法   

1.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自主推荐申报对象,上报教育厅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评审,择优遴选;   

2.对拟认定的工作室和平台,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六、经费支持   

认定为四川省职业院校第二批“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紧缺领域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的,每个工作室(平台)每年给予10万元的中央奖补专项经费支持,连续支持三年,累计给予30万元经费支持。学校根据中央奖补资金投入情况,给予适当的配套建设经费。   

七、材料报送要求  

 《四川省“双师型”名师工作室申报书》(附件1 ),《四川省紧缺领域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申报书》(附件2 ),《申报信息一览表》(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材料于2019629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弘德楼3018室)。申报时还需同时附上申报主持人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申报单位要确保申报材料客观真实,严禁弄虚作假。   

联系人:周老师,张老师   电话:0818-2790075

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scwlrsc@126.com 

附件:1.四川省职业院校“双师型”名师工作室申报书

2.四川省紧缺领域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申报书

3.申报信息一览表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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