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理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是学校行政下设的具有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全体工作人员以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为前提、以建设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和精干的管理人员队伍为目标,积极推进校内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和以“质量兴校、科研强校、人才立校、特色名校”战略,通过编制管理、岗位管理、考核管理、师资管理、薪酬管理、社保福利和人才引进、人才培养工作等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途径,为全校人才和基层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学校的跨越式发展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
人事科科长:张欣
师资科科长:沈权文 科员:李小璨
劳资科科长:刘八仙 科员:郑婉秋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负责学校人事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完善学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各类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
3.负责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各类人才的招聘、引进和校内人员岗位调动工作。办理教职工调出、辞聘、解聘、违约的相关手续。
4.负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和办理高级职称证书工作。
5.负责学校教职工的劳动考勤、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管理和奖惩工作。
6.负责学校教职工人员统计、工资统计上报以及教职工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7.负责在职教职工进修访学、“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培训及认定工作。
8.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聘任和管理工作。
9.负责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高层次人才的选拔、推荐及管理服务工作。
10.负责教职工的退休、延聘和返聘工作。
11.负责兼职教师的审核、聘任、使用和管理工作。
12.负责校聘人员的管理工作。
13.负责组织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教职工的工资升档、调标,工资福利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教职工医保、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参保、退保等工作。
14.负责加强对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15.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