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报考者:
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
1.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于11月29日0:00-11月30日24:00将笔试费转入四川文理学院账户,户名:四川文理学院 开户行:四川省达州市工行通川支行 帐号:2317576109026426022 备注栏请注明:考生姓名+岗位编码。缴纳笔试费后,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2. 申请政策性加分的报考者,于12月9日12∶00前在工作时间携带规定材料到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行政办公楼3018室进行审查。
3. 报考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学生工作部政治辅导员岗位报考者准备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材料(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考生用);
4. 在职人员准备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模版见附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考生用)。
四川文理学院公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