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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职称确认及转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10-23 10:40:15 点击数: 来源: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文理学院职称评审办法》(川文理〔2025〕122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度职称确认及转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确认

本部分适用于入职我校前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办理校内确认或聘任的教职工,具体分为三类:

(一)公办普通本科院校评审职称的确认

入职我校时,由公办普通本科院校评审取得高校教师系列职称,且现岗位与原职称相符、试用期考核合格者,可申请直接确认,由校职改领导小组直接确认其任职资格。

(二)其他单位评审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的确认

入职我校时,若其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由其他单位评审取得,需以原单位业绩条件为依据,对照我校同年教师系列教学科研型职称业绩条件审核,通过后由校职改领导小组确认其任职资格。

(三)人社部门及授权单位颁发职称的聘任认定

持人社部门或其授权单位颁发的职称证书,经校职改办认定后,提交学校研究聘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社厅(局);国家人社部授权可直接评定职称的中央企事业单位。

二、职称转评

依据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组建资格,本校负责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的申报晋升、确认及转评工作。凡持非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的人员,可申请转评为高校教师系列职称,具体分为两类:

(一)本单位评审其他系列职称的转评

所持其他系列职称为我校评审取得,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评:岗位调整至教学单位从事教学工作;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并承担教学工作。

(二)非本单位评审其他系列职称的处理

所持其他系列职称非我校评审取得的,按以下方式办理:

1.工作经历与任职资格相符的,可提交学校研究聘任;

2.若需晋升高校教师系列职称,须先申请转评为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科研业绩条件需达到我校同年相应教学科研型职称的科研业绩要求。转评通过后,认可其原任职资格起算时间,但转评所用业绩成果不得再用于后续晋升。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个人申请要求

1.申请确认人员填写《四川文理学院2026年职称确认申请表》(附件1)和《四川文理学院2026年职称确认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按要求提交以下支撑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任职资格文件、聘任文件以及补充业绩附件。

2.申请转评人员填写《四川文理学院2026年职称转评申报简表》(附件3)和《四川文理学院2026年职称转评情况汇总表》(附件4),并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任职资格文件(若有)、聘任文件(若有)以及补充业绩附件。

(二)单位审核

各单位成立审核小组,核查申报人资格及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审查通过并经签字盖章后统一报校职改办。

(三)学校评审

经复核后,申请确认的由职改领导小组予以确认;申请转评的提交学校评审会评审。


四、材料报送安排

请二级单位于2026年11月4日之前,将职称确认人员的《职称确认申请表》(附件1)和《职称确认情况汇总表》(附件2);职称转评人员的《职称转评申报简表》(附件3)和《职称转评情况汇总表》(附件4)的一式一份报送人事处3005办公室,电子版打包压缩后以“所属单位+职称确认或转评”命名并发送至邮箱rsc@sasu.edu.cn。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818-2790069


附件: 1.四川文理学院2026年职称确认申请表.doc

           2.四川文理学院2026年职称确认情况汇总表.xlsx

           3.四川文理学院2026年职称转评申报简表.docx

           4.四川文理学院2026年职称转评情况汇总表.xlsx



                                        四川文理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