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 渠 有 容    凤 凰 来 仪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四川文理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度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10-21 11:09:54 点击数: 来源: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文理学院职称评审办法》(川文理〔2025〕122号),现将2026年度职称初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校在岗、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劳动)合同的编制内和校聘教职工(含档案在校的人事代理、编外年薪制人员),可按本通知要求通过所在单位申请职称初定,此前从未参加过职称初定的教职工,可在本次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对应层级专业条件,方可申请一次性职称初定: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认真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经所在单位年度考核合格;

3.国家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行业,需首先取得对应从业资格证书。

(二)层级专业条件

1.初定助理级职称(助教):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见习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

2.初定中级职称(讲师):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1.职称初定采取考核认定方式进行,不组织评审答辩。

2.申报人员需根据本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四川文理学院职称初定申报表》(附件1)、《四川文理学院2026年职称初定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职改办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后,报学校研究批准。

四、注意事项

1.每名申报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职称初定政策,已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再申请职称初定。

2.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其他系列职称,不适用本通知规定。

3.职称初定可申请同等级的其他系列职称(如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助理馆员等);完成其他系列职称初定后,后续若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职称,需提前转评至高校教师系列后方可参评。

4.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在收取材料时严格审核职称初定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填写内容。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于2026年11月4日前,将一式一份的纸质版《四川文理学院职称初定申报表》(附件1)、《四川文理学院2026年职称初定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人事处3005办公室。其中附件1申报表需用A3纸张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电子版请打包压缩后以“所属单位+职称初定”命名,发送至邮箱rsc@sasu.edu.cn。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818-2790069


附件: 1.四川文理学院职称初定申报表.doc

 2.四川文理学院2026年职称初定申报情况汇总表.xlsx




                            四川文理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