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职工涵养良好师德、树立优良师风,传承教育正能量,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请各二级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多种形式对教员工集中开展师德师风专题警示教育学习,常态化开展《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学习。现将开展师德师风专题警示教育学习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6年10月20日-10月30日
二、学习内容
(一)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
(二)科技部等二十二部门联合印发的《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
(三)《闪亮的名字——2026最美教师发布仪式》视频
(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案件通报(2026年第2批)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师德师风专题警示教育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把科研诚信教育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加强统筹谋划和组织领导。要认真组织召开师德师风警示教育相关会议,深入剖析师德失范和科研诚信典型案例,引导广大教职工以案为鉴、以案明纪,切实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守师德底线和学术诚信底线。
(二)深化自查自纠,筑牢行为底线。在组织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各单位和全体教职工要对照《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科研诚信规范及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全面开展师德师风和科研诚信自查自纠。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严明师德师风行为红线,重点防范和纠治学术不端、数据造假、论文买卖代写、不当署名、项目申报材料不实等科研诚信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师德失范及科研失信行为发生。
(三)营造浓厚氛围,涵养优良师风。以警示教育活动为契机,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师德师风建设生态,将科研诚信教育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引导广大教职工在思想上筑牢师德防线、在行动上践行师德规范,弘扬教育家精神和科学家精神,恪守学术规范、诚信治学,不断提升职业道德修养和科研诚信意识,争做新时代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
附件: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
2.科技部等二十二部门联合印发的《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案件通报(2026年第2批)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