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单位:
根据学校《“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及引进管理办法》(川文理〔2025〕68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现将2026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的专业课教师。公共课教师、校内其他具有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教师(学校正式聘任的企业技术骨干、能工巧匠等,年均授课不少于64学时)。
二、基本条件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教育家精神、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践行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校企合作,做到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在教育教学和技术技能培养过程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形成相应的经验模式。
(三)具备必要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掌握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够采取多种教学模式和方式,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
(四)在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或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工龄不足5年的,可每年至少1个月)。
三、认定标准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项。
(一)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和可供借鉴的教学经验。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从业以来有1次及以上教学质量或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二)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主持或主研市厅级教研(改)课题或科研课题,或校级重点教研(改)或科研课题;或有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专著、教材、作品、专利等标志性成果。
(三)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市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负责人、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或获得其它各类市级以上人才称号。
(四)具有较为丰富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行业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实践经验,掌握本专业工作过程或技术流程,在实习实训教学、设备改造、技术革新、成果转化等校企合作方面取得较突出成果,取得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主持横向课题到账经费≥6万元(理工类)/≥2万元(人文社科类)。
(五)获得相关的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具备相应的能力水平。
(六)作为主要参与者获得技能竞赛类、教学成果类、科技发明类等代表本领域较高水平的奖项;或指导学生获得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教学成果类、科技发明类等奖励;或指导学生获得校级技能竞赛类、教学成果类、科技发明类等较高等次奖励。
四、申报程序及工作要求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申报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二级学院初审。二级学院核实申报教师的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社会行业经历等材料,请二级学院严格审查申报教师材料并提出初步认定意见。
二级学院汇总材料后请在2026年9月29日(周二)前将纸质版材料报至人事处师资科30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rsc@sasu.edu.cn。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818-2790069
附件:
附件1:四川文理学院2026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申报表.docx
附件2:四川文理学院2026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材料汇总表.xlsx
人事处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