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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省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及农业行业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4-27 16:33:04 点击数: 来源: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四川省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及农业行业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拟组建新一届四川省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同时建立四川省农业行业专家库,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校内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领域的专家。

二、专业设置

本次推荐工作设置十个专业组。推荐人选可任选一个专业 组申报,具体如下。

(一)农学(含水稻、小麦、薯类、玉米、油菜、大豆等)

(二)园艺

(三)蚕桑

(四)植保

(五)土肥

(六)综合(含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技教育、农业信 息、农业宣传、农业合作组织管理、农业农村政策研究等)

(七)农业工程(含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农业生态资 源环境保护等)

(八)水产

(九)畜牧

(十)兽医

三、推荐条件

(一)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纪律、行业规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二)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长期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深入了解本专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在本行业内享有较高声誉和知名度,业绩得到同行公认,能正确掌握和准确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政策。

(三)原则上取得正高级职称3年及以上(即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资格)。

(四)经常深入基层一线,了解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实际。

(五)没有违纪违法、被取消专家委员资格、学术造假等不良记录。

(六)延迟退休人员须提供延迟退休证明。

(七)精通申报专业组涉及的各类专业领域,是该领域的“全科医生”。

(八)退休人员原则上不纳入专家库。对“天府峨眉计划”顶尖人才、“天府青城计划”杰出人才、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省部级及以上高级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入库时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四、报送材料与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申报,并按要求如实填报《推荐表》《汇总表》各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附件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所有复印材料需由各推荐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审查人及审查日期)。

材料请于2026年4月28日前将纸质盖章版以及电子版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3005办公室。

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rsc@sasu.edu.cn。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818-2790069

附件: 附件1.四川省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及农业行业专家推荐表.docx

          附件2.四川省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及农业行业专家推荐汇总表.xlsx



 人事处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