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做好聘期考核,根据《四川文理学院塔石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试行)》(川文理[2023]58号)文件要求,现就塔石引进人才中期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对象范围
2024年6月30日及之前学校引进的编外年薪制聘任人员。
二、中期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塔石引进人才聘期任务中期完成情况。
三、考核组织与程序
(一)二级单位组建中期考核工作小组,由所在单位党政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二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纪委书记等组成,小组人数不少于 5 人(单数);
(二)引进人才提交中期总结报告(含个人自评、目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及支撑材料(按论文、项目、专利等分类整理),总结报告二级单位留存备查;
(三)考核工作小组开展评议,形成书面意见,经党政联席会审议后报人事处备案。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于2026年1月20日前报送以下中期考核纸质材料(一式两份,A4 纸双面打印):四川文理学院塔石引进人才中期考核意见表(需加盖学院公章)。同步报送电子版材料:打包所有纸质材料扫描件(命名格式:二级单位-中期考核材料),发送至人事处指定邮箱rsc@sasu.edu.cn。
附件:
附件.四川文理学院塔石引进人才中期考核意见表.docx
人事处
2026 年 1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