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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理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度职称确认及转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1-26 15:09:16 点击数: 来源: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文理学院职称评审办法》(川文理〔2025〕122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度职称确认及转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确认适用范围及条件

本部分适用于入职我校前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办理校内确认或聘任的教职工,具体分三类:

(一)公办普通本科院校评审职称的确认

入职我校时,其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由公办普通本科院校评审取得,且现任工作与原职称岗位相符、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可申请直接确认。符合上述条件的,由校职改领导小组直接确认其任职资格。

(二)其他单位评审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的确认

入职我校时,其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由其他单位评审取得的,需以原单位业绩条件为依据,对照我校同年教师系列教学科研型职称业绩条件进行审核,通过后由职改领导小组确认。

(三)人社部门及授权单位颁发职称的聘任认定

持以下单位颁发的职称证书,经校职改办认定后,提交学校研究聘任:各省(直辖市)人社厅(局);国家人社部授权可直接评定职称的中央企事业单位。

二、其他系列职称转评

根据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资格,本校负责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晋升、确认以及转评事宜。凡非高校教师系列职称人员均可申请转评为高校教师系列职称,具体分两类:

(一)本单位评审其他系列职称的转评

所持其他系列职称由我校评审取得,且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转评:岗位调整至教学单位从事教学工作或持高校教师资格证且承担教学工作。

(二)非本单位评审其他系列职称的处理

所持其他系列职称非我校评审取得的,按以下方式办理:

1.工作经历与任职资格相符的,可提交学校研究聘任;

2.若需晋升高校教师系列职称,须先申请转评为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科研业绩条件需达到我校同年相应职称(教学科研型)科研业绩条件。转评通过后认可其原任职资格起算时间,但转评所用业绩成果不得再用于晋升。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者填写《四川文理学院职称确认申请表》(附件1)或《四川文理学院职称转评申报简表》(附件2)和《四川文理学院2025年职称确认及转评情况汇总表》(附件3),按要求准备好相应的支撑材料,确保真实完整后提交所在单位。

申请确认人员应提交以下支撑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任职资格文件、聘任文件以及职称申报表。

申请转评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任职资格文件(若有)、聘任文件(若有)以及职称申报表。

(二)单位审核

各单位成立审核小组,核查申报人资格及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审查通过并经签字盖章后统一报校职改办。

(三)学校评审

经复核后,申请确认的由职改领导小组予以确认;申请转评的提交学校评审会评审。

四、材料报送安排

请二级单位于2025年12月4日之前,将《四川文理学院职称确认申请表》(附件1)或《四川文理学院职称转评申报简表》(附件2)和《四川文理学院2025年职称确认及转评情况汇总表》(附件3)的一式一份报送人事处3005办公室,电子版打包压缩后以“所属单位+职称确认及转评”命名并发送至邮箱rsc@sasu.edu.cn。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818-2790069

附件: 1.四川文理学院职称确认申请表.doc

           2.四川文理学院职称转评申报简表.docx

 3.四川文理学院2025年职称确认及转评情况汇总表.xlsx



四川文理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