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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时间:2025-08-04 12:58:47 点击数: 来源:

校内各二级单位:

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精神,现面向全校征集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专家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推荐范围

根据《四川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市监规发〔2022〕4号)设置的职称子专业,重点推荐从事计量测试、危险化学品鉴定、食品质量检验检查、特种设备检验、纤维及制品质量检验、标准化研究、质量管理与审核、产 (商)品质量检验检测等专业方向的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专家。每位专家结合工作领域填报不超过 2 个可评审的职称专业。

二、入库专家推荐条件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认真、公正履行 职责,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政策规定。

(三)原则上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并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身体健康,在聘期内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 能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入库时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可适当推荐一定数量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能力强、专业技术能力突 出、业绩为同行公认的中青年专家。对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天府峨眉计划”顶尖人才、“天府青城”计划杰出人才、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行业领军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入库时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五)具有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 经验,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重点科研任务;在本行业本专 业领域内享有较高声誉和知名度。是本领域、本系统知名的学术带头人或技术专家。

(六)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纳入科研失信记录,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推荐。

(七)取得正高级职称但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行政干部,原则上不推荐。

三、工作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申报,并按要求如实填报《四川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入库专家推荐表》(附件1)、《四川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入库专家汇总表》(附件2)各一份。

(二)职称证书、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所有复印材料需由各申报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注明审查人及审查日期), 未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三)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入库人选资格并暂停所在部门、单位的入库专家推荐资格。

各申报人员于2025年8月11日前将有关材料一并报送至人事处,并将《推荐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职称证书、毕业证和学位证PDF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857461331@qq.com。

联系人:沈老师、赵老师,联系电话:0818-2790069、68484

 附件1:四川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入库专家推荐表.docx

 附件2:四川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入库专家汇总表.xlsx

人事处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