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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请推荐第一批全省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时间:2025-05-21 15:35:09 点击数: 来源:

关于商请推荐第一批全省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校内各二级单位:

根据四川省文联四川省文联《关于商请推荐第一批全省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专家库专家的函》的通知精神,为做好全省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四川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川人社办发〔2023〕73号)、《四川省文联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各单位商请推荐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入库专家人选。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推荐范围

第一批推荐在全省演员、导演(编导)和美术三个领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家。

二、入库专家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二)长期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具备较高专业技术水平;

(三)能正确掌握和准确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政策,深入了解本专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身体健康,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五)专家库人选应在相关领域有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一般应具有相应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且满3年以上或取得高一层级职称。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63周岁(截至2025年5月31日),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天府峨眉计划”顶尖人才、“天府青城计划”杰出人才、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省部级及以上高级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三、遴选程序和方式

入库专家的遴选按照自愿申请、单位推荐、省文联审议的程序,采取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个人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并填写《四川省文联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四川省文联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汇总表》,详见附件1­2)。

(二)单位推荐。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核实其真实性,并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对申报人的《推荐表》《汇总表》进行复核并盖章上报主管部门。

四、入库专家职责

第一批批准入库的专家,可参加我省演员、导演(编导)和美术三个艺术专业新文艺群体副高级、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评审工作需要,以不固定形式(随机抽取)参加评审活动,对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评审,对申报人员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进行综合评价。参加评审专家应遵守职业操守和保密要求,严格按照评审工作规程开展工作,并按时参加评审工作会议。

五、相关要求

(一)专家库建设是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基础,请严格把关,切实遴选推荐学识水平高、实践能力强、原则性强的优秀专家,支持我省文化艺术三个专业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工作。

(二)材料要求。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1.纸质版材料:《推荐表》《汇总表》纸质材料各1份,均用A4纸双面打印;个人专业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纸质材料1份。                        


2.电子版材料:《推荐表》《汇总表》未盖章word版及盖章后扫描pdf版;个人专业职称证书原件扫描pdf版。
 (三)填写推荐表、汇总表中的“所属子专业”栏目时,请从演员、导演(编导)和美术三个艺术专业中选择。

申请人请在2025年5月22日12: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至人事处师资科301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cwlrsc@126.com。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818-2790069


附件: 1.四川省文联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docx 

 

 2.四川省文联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