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办法(试行)》(川文理〔2022〕107号)文件要求,结合相关工作安排,现就我校2024年校聘副教授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
学校在职在岗的博士研究生人员。(塔石人才工程引进的年薪制博士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
二、申报程序
申报人员向所在单位考核推荐组提交申报简表(见附件1)和《2024年校聘副教授申报汇总表》(附件2),考核推荐组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申报资格进行审核。
三、工作要求
考核推荐组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于2024年11月8日17:00前提交至3014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scwlrsc@126.com。
联系人:赵老师 0818-2790069
邮箱:scwlrsc@126.com
地点:弘德楼3014办公室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