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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五轮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7-15 18:30:15 点击数: 来源:

各二级部门:

根据学校《第五轮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川文理〔2024〕74号)的要求,现将做好第五轮岗位聘用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参加第五轮岗位聘用对象及岗位聘期

1.聘用对象

(1)2023年1月1日以前与学校建立人事关系、并在编在职且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2)2023年1月1日以前来校工作的校聘和人事代理人员。

2.岗位聘期

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二)组织学习

各二级部门通过多种方式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第五轮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领会本次岗位设置与聘用的精神。

(三)岗位申请与填报业绩

第五轮岗位填报系统开放时间为7月15日18:00至7月19日18:00。

申请聘用管理岗位人员,需同时申请填写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或辅系列);申请聘用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为唯一志愿。

1.申请聘用管理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人员

(1)申请聘用管理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人员需在7月17日18:00前提交第五轮岗位聘用申请。

(2)教职工个人通过四川文理学院微信公众号——i文理-在线服务-岗位设置填报,在系统中申请填报相应管理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的等级。

2.申请聘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1)申请聘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需在7月19日18:00前提交第五轮岗位聘用申请,且必须申请填报教育研究与改革业绩。

(2)教职工个人通过四川文理学院微信公众号——i文理-在线服务-岗位设置填报,申请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类型及等级,同时申请填报《第五轮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附件2《四川文理学院第五轮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业绩量化评分表》中的“教育研究与改革业绩”,此业绩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教育研究与改革业绩”填报,请业绩负责人认真核对项目类别选择填报并上传业绩证明附件材料,参与人无需填报。其中新专业申报、专业建设项目、专业评估认证、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等集体项目,由二级学院严格按成员实际贡献度进行分配,业绩分配结果由党政负责人同时签字确认无异议后填报有效(签字纸质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基本教学业绩、学术业绩、其他业绩以相关职能部门核定的为准,本次无需申报。

二、工作要求及纪律

(一)岗位聘用工作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事关全校所有教职工,各二级部门务必提高认识,切实为教职工做好相关组织服务工作。同时,岗位聘用工作环节多,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二级部门严格按照工作安排的时间节点推进工作。

(二)岗位聘用涉及教职工个人信息,业绩水平。部分数据是岗位聘用的依据,要求所有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教职工个人信息,业绩数据,遵守保密制度。


  人事处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