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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四川省文物局关于补充推荐专家库专家的函》的通知

时间:2024-07-12 15:48:34 点击数: 来源: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文物局《关于补充推荐专家库专家的函》(川文物综〔2024〕22号)有关要求,拟对其专家库成员进行调整更新,具体选拔要求及材料要求详见《函》。

一、工作要求

请符合条件人选按要求填写《四川省文物局专家推荐表》和佐证材料等,提交所在二级单位进行审核。各二级单位按照入库专家推荐要求组织遴选推荐,填写《四川省文物局专家推荐汇总表》,并于2024年7月19日10:00前将《四川省文物局专家推荐表》《四川省文物局专家推荐汇总表》和佐证材料等纸质版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同步报送可编辑电子版至scwlrsc@126.com)。

地址:弘德楼3014办公室

联系人:许老师 0818-2790069

电子邮箱:scwlrsc@126.com


附件:1.  教育厅转发-四川省文物局关于补充推荐专家库专家的函.pdf

2.  附件表格.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