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商请推荐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的函》(川司法函〔2024〕86号)有关要求,现启动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类别及推荐范围
专家库包括司法鉴定人和公证员两个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及其后备库。推荐人员为从事司法鉴定和公证工作及其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其中,司法鉴定分为4个专业领域: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环境损害。之前已推荐入库的专家人选,不再重复推荐。
二、入库专家推荐条件
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含后备库)成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二)能正确掌握和准确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政策。
(三)具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承担过重大课题(项目)或解决过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在本行业本专业领域内享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能力强,其业绩为同行公认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人选应取得相应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后备库人选应取得相应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或取得相应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五)身体健康,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六)截止2025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60周岁,对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天府峨眉领军人才、天府青城领军人才、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省部级及以上高级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入库时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七)取得职称但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行政干部,原则上不进入专家库。
三、推荐程序
各二级单位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申报,并于2024年6月20日18:00前将《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附件1)、《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一览表》(附件2)、装订成册的佐证材料(推荐人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限国家、部、省级证书)、专利证书以及论文论著、业绩成果材料)纸质版(1份)签字盖章后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3014办公室,同步发送电子版(其中佐证材料合成一份PDF)至人事处邮箱。
四、入库专家职责
批准入库的专家,可参与司法鉴定人和公证员高级(含正高)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每年度的评审工作需要,以不固定形式(随机抽取)参加评审活动,对申报人员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进行综合评价;遵守职业操守和保密要求,严格按照评审工作规程开展工作,按时参加评审工作会议。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18-2790069
电子邮箱:scwlrsc@126.com
附件1.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doc
附件2.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一览表.doc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