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厅相关要求,现就我校开展第二届四川省“四有”好老师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重点
(一)基本条件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做好“经师”、成为“人师”和弘扬教育家精神等要求,享有较高社会声誉。
2.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在职在岗,模范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学识扎实,教书育人成绩显著,群众公认。
3.综合素质好、专业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近5 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
1.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面向一线的原则,推荐人选主要在一线教师中产生。
2.在推荐人选时,要重视班主任、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推荐工作。注重示范引领作用发挥,向参与全国全省重点教育教学项目表现突出的教师倾斜。对积极参与省市教育主管部门重要政策研究、重要文件起草或修订等工作并做出积极贡献的,在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二、推荐名额
各二级单位推荐教师不超过1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做好推荐工作。同时要高度重视,把推荐工作作为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实抓好。
(二)严把推荐质量。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
四、报送要求
2024年5月16日下班前将《第二届四川省“四有”好老师推荐申报表》(附件1)和《第二届四川省“四有”好老师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pdf 格式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相应的word、excel 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推荐人选应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更新信息。
联 系 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818-2790069 (V网短号68484)
电子邮箱:scwlrsc@126.com
附件: 附件1:第二届四川省“四有”好老师推荐申报表.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