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4〕3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性质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含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2024年博士生招生总规模和国家计划之内(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1)。专项计划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党史党建、心理学、管理学、国家安全学等相关专业,招生名额不得挪作他用。
二、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着眼整体推进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统筹做好辅导员、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心理咨询教师等人员的报考推荐工作,真正把热爱思想政治工作、有志于长期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骨干选拔出来。对于报考专项计划的专职辅导员,要结合培养目标制定专项培养管理方案,确保培养对象在就读期间及毕业后一定年限内持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高校思政课教师另执行其他专项计划,不在此范畴。报考人员需由所在二级党委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四川省教育厅宣传思想与统战处)审核通过(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
(二)截至相应高校博士研究生报名之日,报考人员应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培养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联系方式
沈老师 0818-2790069(V网短号68484)
附件1: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docx
附件2: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3: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