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40号令)和《关于印发〈四川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3〕7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相关推荐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推荐范围
从事职业教育教学、职业教育研究及相关领域的专家。之前已推荐入库的专家人选,不再重复推荐。
二、入库专家推荐条件
(一)政治条件。思想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职业道德。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科学公正、廉洁自律、作风端正、责任心强。推荐的专家中要有一定数量的中青年教师。获得国家、省级荣誉的可优先推荐。能正确理解、认真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中职教师职称工作的政策,严格按照有关职称评审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评审工作,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专业条件。从事职业教育及相关工作10年以上,原则上为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
(四)履职要求。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工作,履行专家义务。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五)其他要求。退休人员原则上不纳入专家库。对“天府峨眉计划”顶尖人才、“天府青城计划”杰出人才、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省部级及以上高级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入库时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三、推荐材料和报送要求
专家库共设文化组、专业组2个学科组。符合入库专家条件的,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按照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推荐表》(附件1),提交所在二级单位进行审核推荐,不得弄虚作假。各二级单位按照入库专家推荐范围与推荐条件组织遴选推荐,填写《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名册》(附件2)。于2023年10月9日11:00前将电子版和加盖学院(部门)公章的附件1、附件2纸质版报人事处师资科(弘德楼3014办公室)(同步报送附件1、附件2电子版至scwlrsc@126.com)。
附件: 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入库人选推荐表.docx
附件2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名册.xlsx
人事处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