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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省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家库成员推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5-30 18:18:33 点击数: 来源: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开展四川省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家库成员推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我校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与范围

(一)推选对象

从事中华传统文化研究阐释、教育普及的专家学者、文化文博从业人员或有影响力的非遗项目传承人。

(二)范围类别

围绕但不限于思想哲学、民族宗教、传统体育、文学艺术、历史文献、考古文博、中医药文化、非遗传承、文旅文创等重点方向。

二、推选条件

(一)专家库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忠诚党的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切实担当“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学术道德。

(二)专家库专家委员专项条件

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在行业专业领城具有一定权威性和影响力,年龄在7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5月31日)以下,并具备以下条件一项及以上。

1.独立或作为课题组主要负贵人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艺术基金重点项目1项及以上或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重点项目2项及以上。

2.独立或主持完成的研究成果(著作、学术论文、调研报告)获国家级奖励或省部级奖励二等奖以上,或获本专业领域有影响的学术奖项或国家认可的权威奖项。

3.入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含特设岗位),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或国务院学科评议组专家,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或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或国家级中华文化有关学会、研究会(经国家部委有关单位认可)或人民团体协会正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4.被授予国家级非遗项目传承人等行业领域带头人,或是在重要考古发掘、文物(古籍、档案)保护修复、历史文化遗产传承利用等方面有较高造诣或作出重大贡献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优秀人才,或承担文化文博领域的展览策划、解说教育、文创开发、传播普及等方面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获得国家级重要奖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项目负责人。

(三)专家库青年委员专项条件

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行业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年龄在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5月31日)以下,并具备以下条件一项及以上。

1.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艺术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或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

2.获得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的主研人员(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认可的本专业领域有影响的学术奖项主要参与人员(排名前三)。

3.研究成果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职能部门采纳转化为政策措施,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SCI、CSSCI等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

4.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或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或省级及以上中华文化有关学会、研究会(经省直有关单位认可)或人民团体协会正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5.被授予省级及以上非遗项目传承人等行业领域带头人,或是在重要考古发掘、文物(古籍、档案)保护修复、历史文化遗产传承利用等方面有较高造诣或作出较大贡献的优秀人才,或承担文化文博领域的展览策划、解说教育、文创开发、传播普及等方面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获得省级及以上重要奖项的项目负责人。

三、入库支持方向及其材料报送

(一)入库支持方向

1.专家库成员将优先受邀参与我省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关项目评审或政策咨询、有关学术研讨或文化交流活动。

2.专家库成员将作为我省“天府青城计划"有关项目推荐人选的参考依据。

(二)材料报送

各二级单位严格按照推选重点要求进行遴选推荐,宁缺毋滥,于2023年6月1日15:00前将汇总后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含二寸近期证件照片)交至弘德楼3014办公室,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cwlrsc@126.com;逾期提供材料的,不纳入遴选范围。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818-2790069

电子邮箱:scwlrsc@126.com


附件:1.四川省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专家库推荐登记表.docx

          2.四川省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专家库信息汇总表.docx



四川文理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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