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行政事业类)培养对象考试选拔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川财会〔2021〕7号)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有较强的管理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职业道德记录良好;
(二)形成系统科学、学养深厚的知识体系,具备精于理财、善于管理的工作能力,享有社会认同、行业肯定的良好声誉,为推动单位和行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三)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外语基础;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
(五)除上述条件以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从事财会业务工作8年以上,同时担任财务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
2.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或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或省级合格标准且在有效期内;
3.取得经济管理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财会工作2年以上。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如实填写《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纸质版交至3018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至人事处工作邮箱scwlrsc@126.com。
(二)《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
三、注意事项
(一)报名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4月9日
(二)此次选拔考试按照《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工作方案》有关组织实施,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笔试通过人员方能参加面试。选拔考试预计于2021年5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沈权文,电话:0818-2790075
人事处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