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2012年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本周进行,请相关人员认真阅读《四川文理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暂行办法》(规章制度汇编287页),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请将文件要求材料于本周五前(4月20日)交至人事处3012办公室。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Uploadfiles/四川文理学院主讲教师资格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