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接省教育厅通知,根据川人社办发[2012]267号(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精神,我院将开展第十一批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选拔工作。请院内教职工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并按相关要求报送材料。材料请于2012年8月10日前报送至莲湖校区人事处3012室。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突贡专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