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3年教授、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申请授予工作的通知》(川教职改办〔2013〕39号)和《四川省高等学校申请授予教授、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的规定(试行)》(川教〔2007〕16号)文件精神,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内容,申报材料纸质档务必于2013年6月30日前报送至人事处3012,电子文档发送至scwlrsc@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人事处
2013年6月24日
附件: 2013年学科评议权申请授予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