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支持经费资助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6]172 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开展2016年度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支持经费资助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期内的第九批、第十批和第十一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人及后备人选,凡符合文件要求条件人员可申请“省学术和技术带人培养支持经费”(详见附件)。
二、请校内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申报人员请将相关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版,表格的填写和材料的制作请严格按照文件的有关要求)于2016年4月1日前报至人事处师资科3012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scwlrsc@126.com。电话详询:0818-2790072,联系人:
附件: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支持经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