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11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选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7〕158号)文件精神,我校将推选2名教师参加201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2.年龄不超过40 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研究生导师、优秀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到 45 岁。
二、报送材料
请校内各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并提交如下材料:
1.《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3,纸质版3份)
2.《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4,纸质版1份)
请各单位汇总申报人材料,统一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于2017年4月14日17:00之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301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cwlrsc@126.com,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 系 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0818-2790075
附件:1.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选工作的通知
2.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