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会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23号)文件精神,四川文理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财经管理学院民主择优推荐,经过对上报候选人资格、材料认真审查确认,拟推荐四川文理学院财经管理学院财会教研室主任王娟老师为四川省会计工作先进个人候选者。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3月10日-3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应以真实姓名书面或电话向四川文理学院人事处或纪委反映。监督电话:0818-2790077、0818-2790019。
四川文理学院人事处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