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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理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0-18 00:00:00 点击数: 来源: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推进高等学校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的意见》(川教〔201764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校开展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前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员需达到国家和省制定的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基本要求,并符合《四川文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暂行办法》(川文理〔2015156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

(二)2017年申报高校教学研究系列、实验系列各级职称时暂对职称计算机、外语考试不作要求,其他系列按相关部门、行业要求执行。

二、工作安排

(一)申报时间

向考核推荐组申报时间:20171023-1025

向人事处提交材料时间:20171026-1027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人员填写《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请表》,根据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相关要求准备支撑材料。申报人员将《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请表》和支撑材料送交对应二级学院考核推荐组。     

2.二级学院考核推荐组对申报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并在申报人员提交的《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由指定工作人员统一将《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请表》于1026日送交人事处师资科。

3.申报人员到人事处师资科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最高学历学位及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复印件(申报教师系列需要)、职称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出示原件验证。

2)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提供两篇任现职以来,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或出版发行的本人为第一作者或独撰的代表本人专业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三份(需用A4纸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内容正文、有印刷码的封底)。缴纳代表作专家鉴定费,标准为1200/人,论文鉴定费均为暂代收。

三、有关说明

1.申请人务必严格按要求准备材料,各单位须对申报人材料进行仔细审查,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学校对有填报不实、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反师德规范、学术失范不端行为的申报人将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2.今年系我校获得自主评审权的第一年,相关评审材料和表格也随之进行了调整,请申报人员务必按照要求准备材料。

3.学校资格审查时,成果认定截止时间为930日。

4.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和所有中级职务暂不要求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

四、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2790075

工作QQ群: 424945576

请申报人员密切关注校园网、人事处网页、工作QQ群上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的通知。

附件:

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表/editor/attached/file/20171018/20171018092953_14122.doc                                         

   人事处

                                                                                        2017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