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8〕12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推选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8〕144号)文件精神,我校将推选1名教师参加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条件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的在职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报送材料
请校内各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并提交如下材料:
1.《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纸质版2份)
2.《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纸质版1份)
请各单位汇总申报人材料,统一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于2018年4月13日17:00之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301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cwlrsc@126.com。
联 系 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0818-2790075
附件: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editor/attached/file/20180404/20180404033252_47185.doc
人事处
2018年4月4日